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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獨特的用字遣詞和好讀的節奏寫出由依碰的部落格。

一定要請她在BRODY寫一次,於是發出寫短文的工作邀請。

我們跟她說「題目自由發揮」,是因為希望她可以直接將腦中的東西呈現出來。

小林由依的思考迴路是甚麼在流動呢?

入睡的界線

 

這個人在睡覺,這個人沒有在睡覺,這界線到底在哪裡呢?

因為你看比方說,真的睡得很熟的演員跟說到裝睡無能人敵很會裝睡的演員,

兩個人一起蓋棉被睡覺的話,是無法用肉眼分辨哪一邊是真的在睡覺吧

那麼可以用肉眼分辨的時候,到哪種程度可以算是「在睡覺」呢?我,有點疑問。

 

話說,睡覺的時候沒有意識嗎?

 

因為,早上起床的時候,不記得自己是幾點幾分幾秒睡著的。
不知道有沒有人,被問「你昨天幾點睡?」,

可以回答出「昨天在幾點幾分幾秒的時候睡著的」

 

我想幾乎所有的人都是能回答「晚上十二點過後吧~」

這樣好嗎?無法正確地回答出自己睡著的時間。

 

因為要是在密室裡面,睡在自己隔壁的人,

在晚上12點36分遇害的話,一定是自己會先被懷疑吧?

明明凶手不是自己。因為我在晚上12點33分就睡著了。

可是自己因為不知道自己睡著的時間,所以無法證明。

 

要是刑警問我「在晚上12點30分到晚上12點40分之間,你在哪裡做甚麼事?」,

我也只能回答「大概過了晚上12點30分的時候,我就睡著了。」

 

回答「大概」這個答案,說不定也包含遇害時間的晚上12點36分。

而且,也沒有可以正確回答出我睡著時間的證人在。

依照這個情況,我就會被當成嫌疑犯吧。

像這樣,要是無法精準的回答出睡著的時間,就無法證明自己的不在場證明。

 

假如真的發生這種事情,果然自己睡著的時間,

要是不回答到幾分幾秒睡著的話,就會變成像是自掘墳墓一樣,我覺得。

 

是說明明早上起床的瞬間看時鐘就可以知道自己起床的時間,

但我不懂為什麼無法得知自己睡著的時間呢?

我試著思考那麼,要怎樣做才可以證明自己睡著的時間呢?

 

首先,要做歌。說是曲子也不是像是1A->1B->1C->2A->2B->2C->D->3C大約4分26秒那樣普通的曲子。

在剛好一分鐘中,自己唱自己喜歡的曲子。

先做十首不一樣的歌再串成一首曲子。這樣做的話,

就可以做出每一分鐘會撥不一樣的歌的特殊曲子了。

我們就幫這首曲子取名為「入睡時間證明曲」吧。

這入睡時間證明曲,在睡前秒針歸零的同時,開始撥放,就這樣閉上眼睛睡覺。

然後隔天起床的時候,要是稍微有點印象「我聽到OO首」的話,就可以知道自己睡著的時間。

 

為了不懂剛剛的說明的人,用簡單的方式說,

就是首先在晚上12點30分整,撥放入睡時間證明曲。

然後,第一首是沉默的多數。這時候自己還聽得到這首歌。

在過了一分鐘之後,換撥世界上只有愛,又撥一分鐘。

這時候,也還是聽得到這首歌。

又過了一分鐘,換播兩人季節,又撥了一分鐘。

 

只是情況變得跟剛剛不一樣,。說是怎麼一回事呢,

就是兩人季節播到37秒的時候。自己已經睡著了。

所以隔天起床的時候,應該在自己的記憶裡,

會有自己聽到了兩人季節的記憶,但是沒有聽到第四首不協和音的記憶。

 

也就是說,沒聽到第四首歌代表在入睡時間證明曲放三分鐘之後,就睡著了。

這件事拿來跟時鐘來對,

在入睡時間證明曲撥放的晚上12點30分開始三分鐘後的晚上12點33分睡著。

這個算式是成立的。

這樣就可以回答刑警的問題「我的確在晚上12點33分睡著的。」

 

但是,這個話題還沒結束,

 

還有一個問題。

就是,即使自己親口說出自己睡著的時間,但刑警還是不相信。

就算正確的回答出自己睡著的時間,提早偵訊完畢被放回家,

用我想要看晚上12點59分開始播的連續劇當作理由,會不會說不定更被懷疑是否在說謊呢

 

從這件事可以得知,除了自己以外的人也必須能證明自己睡著的時間才行。

 

還有其他也是,在晚上12點36分28秒到晚上12點36分51秒之間發生事件的時候,

要是無法回答到入睡時間的秒數的話,又要被當成嫌疑犯了。

所以,入睡時間到秒數為止,自己都要事先掌握好,

跟自己以外的人也得能證明我入睡的時間。

這兩件事情是未來的課題。

 

一思考這種事情,我感覺到意識漸漸模糊。

這是,在難以入眠的夏夜,不禁思考起關於「睡覺」這件事。

大概只睡了三個小時的我,

一邊跟周公奮鬥一邊踩著變速器調到三的腳踏車,

國中二年級要去晨練時的故事。

 

順帶一提,我無法證明我睡著的時間。

 


 

 經過一個禮拜的搬家工程
我終於有空可以交作業了XDDDD

 

碰妹這個文章有種廢感
但又很有趣

我想就是她本人的文風ㄅXDDDDD


這個人到底平常都在想些甚麼啊w

 

非常的好奇wwwww

 

 

 

 以上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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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介肥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